东高皇乡卫生院、各村卫生所:
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卫农卫发〔2008〕43号)要求,区卫生局决定对辖区乡村医生进行定期考核。2009年卫东区乡村医生考核工作自10月15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考核对象为卫东区辖区所有乡村医生,望辖区乡村医生按照通知要求,到所在村卫生所报名,领取、填报考核表,了解考核工作程序。卫东区卫生局已成立卫东区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委员会,考核工作将依据《河南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同时接受乡村医生的咨询。咨询电话:3992710
卫东区卫生局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