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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村村要有卫生所 乡村医生月薪400元

2009-11-16 19:05 来源:医学教育网

  运城市“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方案日前公布,根据该方案,2010年运城市要完成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村村都有标准化卫生所的目标;2009年则要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400元待遇,对“空白村”(目前尚无卫生室的村)公开招聘的大学生村医,聘用期间其补助标准应不低于每人每月800元。

  方案还对“空白村”卫生室的建设原则、标准及乡村医生的准入标准、管理培训进行了具体规定。

  “空白村”卫生室建设由县级政府负责,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距离中心村较远的自然村和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最多可设置两个卫生室。

  服务人口在8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要不小于40平方米;8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大于60平方米;3000人以上、居住密集的行政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大于80平方米;按照诊断室、药房、治疗室、留观室(防保室)“四室分开”的要求进行建设。

  除政府投资的卫生室外,村医自建、政府补助的卫生室,产权归村医所有,县卫生局与村医签订服务协议,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在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终止服务。

  “空白村”无资质的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中专以上学历,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公开招考聘用,录用后发给《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并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注册;现在岗10年以上的无资质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其业务能力、健康状况、村民意愿和工作需要等提出聘用意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由省卫生厅核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注册聘用。在岗有资质人员,按照《乡村医生考核办法》规定程序考核后,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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