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网校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卫生网校 > 乡村医生 > 正文

淄博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市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聚焦热点●●●——

报名时间> 考试公告> 各地动态>
重大变动> 大纲教材> 资料0元领>

淄卫字[2009]209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执业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及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卫农卫字[2009]5号)要求,经研究,确定于2009年下半年统一开展全市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在我市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持有《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必须参加本次执业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成绩考核:

  ①乡村医生两年来履行职责、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工作量以及服从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情况;②遵守职业道德、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情况;③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因病施治、合理施治情况;④尊重患者人格和权利、保护患者隐私情况;⑤与同行团结与协作情况;⑥向村民和患者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情况;⑦廉洁行医情况。

  (二)业务水平考核:

  分理论知识考试与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考试以试卷笔答的形式进行,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命题,市、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考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乡镇卫生院组成技能操作考核小组进行现场考核。考核项目包括处方、门诊记录等医疗文书,接诊、消毒、处置病人情况等。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由各区县安排。业务水平考核按100分计算,其中理论考试70分,实践技能考核3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学习培训情况考核:

  主要考核乡村医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正规化培训情况,包括:①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乡村医生在岗培训;②《社区医学杂志》刊授;③2009年淄博市乡村医生基础知识培训。两年内参加上述第①、②项之一和第③项培训并合格者,视为本考核期培训合格。

  2009年淄博市乡村医生基础知识培训采取网上培训(淄博卫生人才网、自学、做作业方式进行,培训由各区县统一组织,培训费用60元/人,培训教材及作业题由市卫生局统一印制。培训时间为7月27至8月2日,培训结束后由区县卫生局收缴批阅。各区县要认真组织做好本次培训工作,并将本次培训作为乡村医生执业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四)职业道德评定:

  由各乡镇考核小组会同村卫生室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及满意度评价情况,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定。村民满意度随机调查人数不低于30人,满意率低于50%的评定为不合格。村民投诉事项经调查属实且后果严重的评定为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7月20日前,各区县成立由区县卫生局和县、乡镇卫生院卫生管理及卫生技术人员组成的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并在各乡镇设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通知需接受考核人员按期参加考核,并具体负责本乡镇内乡村医生考核工作。

  (二)7-8月,各乡镇考核小组根据区县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考核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要求,听取考核对象个人述职,对工作成绩、学习培训情况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9月份,各区县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组织进行理论知识笔试和实践技能考核。

  (三)10月,考核委员会综合各考核小组意见和业务考评情况,对被考核乡村医生做出考核结果的评定。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并由乡村医生本人签署意见。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考核委员会应组织复核并做出最终考核结果,记入《山东省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附件2)。乡村医生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五)11月,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将本辖区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录入乡村医生软件管理系统,并将《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3)、不合格人员名单(附件4)报市卫生局基妇科。

  四、判定标准

  工作成绩考核、业务水平考核、学习培训情况考核、职业道德评定4项考核内容,有一项评定不合格的,即认定为考核不合格。乡村医生在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亦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发生医疗事故并经最终鉴定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3.代替他人参加乡村医生考核考试或由他人代替参加乡村医生考核考试的;

  4.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属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或与执业范围无关、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6.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7.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有关信息、资料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9.违反《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医 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10.乡村医生本次考核前1年内在岗天数不足150天的定为不合格(病假、产假除外)。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录入“乡村医生软件管理系统”,记入《山东省乡村医生考核表》(附件1)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各区县要建立完善乡村医生档案,并将本次考核结果存入乡村医生档案。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卫生局安排集中培训,在6个月之内申请再次考核,未参加培训、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及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各区县卫生局注销执业注册,并收回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六、组织实施

  对乡村医生进行定期考核是依法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采取得力措施,使广大乡村医生自觉参加考核,做到不漏人、不误事。在考核过程中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掌握考核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区县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辖区内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工作方案,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各项考核工作。各区县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工作方案于7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基妇科,市卫生局将根据工作进度情况组织进行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工作专项督查。

  附件:1、山东省乡村医生考核表

  2、山东省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

  3、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登记表

  4、乡村医生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精品课程

乡村全科助理-超值精品班

2025年课程

1080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