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
为确保全市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卫农卫字[2009]5号)文件精神,现就业务水平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一)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以《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试考核大纲(试行)》为主。内容包括医学基础、临床实践、中医药学基础与临床、预防保健、卫生政策与法规等。同时,新增禽流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治等内容。
(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考核内容以《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标准》为主。考核项目包括处方、门诊记录等医疗文书,接诊、消毒、处置病人情况等。
二、考点及考场设置
(一)考点设置:以区县为单位集中设立考点(每区县设一处),考点应具备承担考务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各考点应在考场附近设立考务、保卫、医疗等小组,为考生提供方便。
(二)考场设置:每个考场安排30人,考场内课桌上应清楚地标明座号,并按“S”型顺序排列考生座位。考场应符合安全、安静、通风、采光的要求,方便考生答卷,方便监考员检查。
(三)考务人员:每个考点设主考员1名、巡考员3名,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员。考点主考员对本考点的考务工作负有领导、组织和管理责任,对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相关事件有紧急处置权。监考员由各考点聘任。届时,市卫生局对各考点派驻巡考员,负责对考务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四)考务安排:
(1)9月1日—5日,各区县卫生局从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管理系统导出乡村医生的数据,并认真核对参加理论考试人员名单,将培训费和参加理论知识考试的乡村医生的数据(Excel表格)一并上报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2)9月5日—10日,各区县卫生局将理论知识考试的考点及考场安排情况,报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3)9月11日—15日,由市卫生局根据各区县考点及考场安排情况统一编排考场和制作准考证信息,整理成打印文档。
(4)9月16日—20日,由各区县卫生局打印准考证并盖章。
(5)9月21日—25日,考生到区县卫生局领取准考证。
(6)9月26日,考试实施。
三、考试时间
各区县应在9月底前完成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月26日上午9:00—11:30(150分钟)。
四、考试实施
业务水平考试分理论知识考试与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为闭卷考试,全省统一命题,题型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共150道题,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实践技能操作为现场考核,由区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可根据本地情况,以抽签方式抽取其中1~3项进行考核。
各区县要严格按照保密原则,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试题、试卷的保密工作。各区县卫生局必须将试卷于考试结束当天交回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市卫生局统一组织阅卷后,将成绩反馈到各区县,各区县根据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市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淄卫字[2009]209号)文件要求,于11月30日前将有关表格报市卫生局基妇科。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淄博市卫生局基妇科或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市卫生局基妇科 赵志强 2775395
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杨志国 王荣 刘俊玲 2770858
淄博市卫生局
二OO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