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临桂县卫生局
二、办理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三、审批条件:
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1、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2、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四、申请需提交材料: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及复印件;
5、下列证书证明之一:《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以前取得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卫生厅颁发的《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证书》或六项业务培训合格证明;由乡镇卫生院出具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证明;。
6、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和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县卫生局医政股局领导
六、办理时限:承诺18个工作日办结
七、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八、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九、咨询电话:
0773—5580813(窗口电话)
0773—5581599(县卫生局医政股)
十、投诉电话:
0773—5597798
十一、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四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整改、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