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
2008年全省乡村医生卫生保健专业普通中专学历教育工作,经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大成绩,全省共招录4274名乡村医生参加学习。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省乡村医生卫生保健专业普通中专学历教育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乡村医生卫生保健专业普通中专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在各市卫生局指导下,由各招生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市卫生局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是在岗乡村医生,具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年龄在45以下且在村卫生室工作3年以上。非在岗乡村医生一律不得报考。
三、2009年各学校招录的乡村医生卫生保健专业学员应于9月10日前正式开学。各学校要按照《山东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三年制卫生保健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四、各招生学校要按我厅《关于建立全省乡村医生卫生保健专业普通中专学历教育录取人员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09]21号)要求,将2009年招录的乡村医生卫生保健专业学员简明登记表于10月30日前报我处备案。
联系人:王志锋、高云
电话:0531-67876172
二○○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