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卫生局、教育局,各有关院校:
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开展贵州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的通知》(黔卫发〔2009〕136号),现启动贵州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数量
面向全省招收5000名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中专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通过学习获得中专学历证书,取得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资格。
二、招生工作安排
1、宣传报名:2010年2月—3月15日,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完成宣传报名工作;
2、资格审查:2010年3月16日—19日,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将辖区内招收学员的初审材料及报名表报地级卫生行政部门终审;
2010年3月20日,各市(州、地)卫生行政部门将终审合格的学员名单报各承办院校;
3、注册录取:2010年3月20日—25日,各承办院校将招收学员名单报各地招生办办理注册录取手续。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贵州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工作,将该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招生工作。
附件:1、贵州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2、贵州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招生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