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南昌县卫生局制定了《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方案依据《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和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方案中明确县卫生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对全县依法取得执业证书并在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两年一次的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查阅资料、走访调查、业务测试、召开座谈会、职业道德评议等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和职业道德方面的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发放依据,考核不合格者将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南昌县卫生局
2009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