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城阳、黄岛三区及五市卫生局:
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考核办法》要求,近期我市将对未通过2009年乡村医生执业考核理论考试的人员安排一次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1、参加2009年9月28日全市统一举行的乡村医生执业考核理论考试成绩判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2、因故未参加2009年9月28日全市统一举行的乡村医生执业考核理论考试的人员。
二、考试时间
2010年3月14日上午9:30分-11:30分。
三、考试地点
青岛第二卫生学校,地址:胶州市北京路5号。
四、补考程序
1、因故未参加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村、镇出具证明,所在地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补考。
2、各区(市)须于3月12日上午9:30 前统一到青岛第二卫生学校办理补考手续、领取准考证。报名时须携带考生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办准考证)、补考报名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因故未参加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乡村医生参加补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五、有关要求
1、各区市要对照我局下发的《关于2009年全市乡村医生执业考核理论考试结果的通报》(青卫农社函字[2009]42号)文件,及时通知不合格的乡村医生,确保将补考通知下达给每一个应参加补考的人员。
2、因各种原因无法联系到乡村医生的,请及时汇总上报市卫生局农社处。因未下达通知或耽误乡医补考报名,影响乡医本人执业注册的,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附件:2009年乡村医生执业考核补考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金志善 郭常战 联系电话:85912550
二卫校联系人:姜瑞涛 联系电话:82223806
附件1:
2009年乡村医生执业考核补考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贴照片处 (2寸免冠照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 历 | |||||||
毕业学校 | 专 业 | 学 制 | |||||||
身份证号码 | 邮 编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考生类别 | 不及格人员( ) 因故未参考人员( ) | ||||||||
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
乡村医生证书颁发部门及编号 | |||||||||
本人工作简介 | |||||||||
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 市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