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科教局,宝鸡、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为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根据卫生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2〕321号)及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9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管理方案》(财社〔2009〕146号),我省将继续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工作。现将《陕西省2009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招生,务必于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的招生任务。
附:陕西省2009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实施方案
陕西省中医管理局
陕西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