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出台《自治区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进行合理量化考核,评价结果将与政府补助挂钩,奖优罚劣。
根据该《办法》,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以经常性和年终考核为主,经常性考核主要通过乡村医生例会进行;年终考核以实地检查为主,每年一次,采取听取个人述职、查资料、访现场、填问卷的方法,于每年12月份进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公共卫生服务和群众满意度两个主要指标,其中,前者占80分,后者占20分。方案将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要履行的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防治、老年人保健等7个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标,分别制定了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分为4级:90分以上为优秀,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为良好,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为合格,小于70分为不合格。
考核委员会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担任,各乡镇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时,组织乡镇卫生院进行交叉检查,对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进行复查,并随机抽查20%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将作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发放、聘用、续聘和辞退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