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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按照《河北省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严格组织实施,依法强力推进,确保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取得成效,为进一步规范执业兽医执业行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新型兽医队伍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努力探索和建立科学、统一、高效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两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务工作队伍,努力实现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按照农业部有关要求,省畜牧兽医局设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市畜牧水产局设置考点办公室,各县(市、区)、开发区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设置报名点办公室。为切实做好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点考务工作,成立保定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石海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葛荣亚同志、市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副局长郝俊愿同志担任,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卫生局、教育考试院、农业局(畜牧水产局)、保定供电公司、保定无线电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点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郝俊愿同志兼任。各县(市、区)、开发区也要成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当地报名点办公室的工作。

  (二)工作职责。考点办公室:负责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受理考生报名确认工作,指导考生填写报名表,核实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收取考试费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转发《准考证》;安排考场,组织培训监考人员;接收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负责考试前的机要存放;组织实施考试;考试结束后,清点、销毁试卷,清点、寄送答卷、答题卡;转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处理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等。报名点办公室:结合乡村兽医登记工作,对本辖区内兽医从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并宣传有关政策规定;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考点办公室规定的时间,组织本辖区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转发本辖区内考生的《准考证》、收费票据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组织本辖区考生按时到达考场考试,宣讲考试纪律;协助做好考试期间本辖区发生的突发事件、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及其他有关事宜等。

  四、工作步骤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部署发动、工作准备、组织实施和工作总结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0年4月—2010年7月)

  1、召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动员会议,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兽医从业人员学习,重点学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手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60问》等资料。

  3、通过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开辟专栏、播发新闻消息、字幕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推行执业兽医制度有关法规、规章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要求,增强市内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户)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等兽医从业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了解和认识。

  (二)工作准备阶段(2010年4月—2010年8月)

  1、确定考场和考务人员。7月份,根据报名情况由考点办公室选择考场并报考区办公室审核备案(原则上选择市中心区内某学校)。8月底前,根据考场数量设立1—2名巡考员,每个考场聘任2名监考员(非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和非畜牧兽医系统工作人员),考点办公室将巡考员、监考员名单汇总后报考区办公室审核备案。

  2、成立考务安保机构,设置考务管理办公区。8月底前,市成立由公安、监察、卫生、保密、工信、电力等部门组成的考务安保机构,负责考试期间的纪检监察、卫生防护、安全保卫、电力供应和无线电信号屏蔽等工作。考点设置考务管理办公区,包括考务办公室、保密室、医务室和考试滞留室。考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考场各项考务工作,落实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保密室设机要员两名,负责考试前和考试结束后,考卷(含备用卷)的临时机要存放。医务室设医务人员两名,负责考试期间考生及考务人员突发疾病的处置。考试滞留室是在考试期间,为提前上交试卷及考场违纪人员按规定不允许立即离开考场而提供的暂时滞留场所。

  3、考前培训。9月份,组织参加考区办公室的考务培训。培训的对象是巡考员和监考员,内容是《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规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财务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档案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点和考场设置标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流程》、《监考人员守则》、《应试人员须知》及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应用等。在此基础上,考点办公室对各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5月—2010年12月)

  1、组织报名。考试前3个月,根据农业部发布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通知,按照河北省考区的安排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有关单位和考生发布考试信息,将网络报名时间、报名确认时间、确认地点、联系方式和有关要求等信息通告考生。由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局指导、组织本辖区内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或者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集中组织到考点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考点办公室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规定,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系统中打印考生《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考生初审结果选项,收取考试报名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和初审工作。

  2、资格审查。报名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考点办公室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汇总表和考试报名费报送考区办公室。

  3、发放准考证。9月底前,考点办公室按照要求到河北省考区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后,通知考生所在地的县级畜牧兽医主管局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考生准考证,并由县级畜牧兽医主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发放到考生手中,对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县级畜牧兽医主管局要将考生姓名、通知领取情况等说明材料统一报考点办公室,由考点办公室汇总后报至考区办公室。考试收费票据与准考证一起发放。

  4、接收试卷。考试前一天由考试领导小组指派2人(含保密部门有关人员)到考区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在省保密局有关人员陪同下到指定保密室领取考试试卷,签订《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接收试卷保密承诺书》,并按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规定》运送试卷,将试卷存放在考点设置的保密室。考试开始前2小时,考点指派专人在保密人员陪同下,将试卷从保密室取出运送到考场。

  5、参加考前工作会议。10月份,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省畜牧兽医局召开的考务管理工作会议,会后按要求部署考务工作。

  6、组织考试。10月份,按照农业部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组织考点的考试。

  7、报送试卷。考试结束后,考点将试卷和答题卡按要求封装,经考点办公室主任、省级监督员及保密部门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于考试当天送交考区办公室。

  8、发放考试成绩单。2010年底前,考点办公室将接收到的考试成绩单,发到各县(市、区)报名点办公室,由报名点办公室发给考生。

  9、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2011年1月至2月,考区办公室举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颁证仪式后,考点办公室统一领取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发到报名点办公室,由报名点办公室发给取得证书的兽医从业人员。

  (四)工作总结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3月)

  2011年3月底前,考点办公室对本辖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上报考区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是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兽医管理体制的基础性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保密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农牧、教育、公安、保密、卫生、工信、监察、电力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专人负责,密切沟通协作,切实把考务工作落到实处。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集中精干力量,做好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与确认、考试组织协调以及《准考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领取发放等各项具体工作,确保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和职业道德培训,切实做好监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急预案,进一步严肃考场纪律,强化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突发事件要做到处置及时得当,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保密工作,确保考试效果。依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规定》,切实加强考务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落实保密责任,狠抓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社会氛围,让从事兽医活动的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认识推行执业兽医制度的重大意义,增强主动参与意识,促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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