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
为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根据德阳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市卫办发〔2010〕236号)要求,将对乡村医生统一采取视频教学方式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村卫生站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资格的人员各1名。
二、培训内容
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适宜技术规范,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具体掌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九进九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有关的知识技能、政策和公共卫生管理业务知识等,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培训时间
2010年8月23日上午8:30在所属教学点报到学习,培训时间:2010年8月23日——8月27日(时间5天)。
四、培训方式
全区分设四个教学点,负责对全区乡村医生采取视频教学的方式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培训后各教学点对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进行考试,试卷由教学点留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五、教学管理模式
采用华医网机顶盒教学,集中在教学点卫生院进行培训。学员每次学习、做题都必须刷学员卡。各教学点每天学习结束后对数据进行上传到区卫生局科教股,区卫生局科教股对各教学点进行适时监督、了解所有学员学习情况及进度。
六、教学点所负责乡镇
(一)黄许镇卫生院教学点:负责培训黄许镇、孝泉镇的乡村医生。
(二)德新镇卫生院教学点:负责培训德新镇、柏隆镇、孝感镇的乡村医生。
(三)双东镇卫生院教学点:负责培训双东镇、和新镇、新中镇的乡村医生。
(四)天元镇卫生院教学点:负责培训天元镇、杨嘉镇、东湖乡、泰山社区服务中心、八角井镇的乡村医生。
七、培训要求
(一)此次培训是国家提高农村卫生“两个能力”建设项目,属国家指令性计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本乡镇的乡村医生参加培训,不准迟到、早退。对缺席、旷课的乡村医生要与年度考核和防保报酬挂钩。
(二)此次培训为中央补助专项经费,只能用于上述规定项目的理论培训工作,严禁挪用、挤占培训经费,中央、省、市均要组织严格的专项督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于违规违纪者要坚决查处。
(三)各教学点单位要准备能容纳学员的场所,电视机和基本教学设施;由院长任班主任,并指定1名医生作为辅导老师,负责具体业务指导。
(四)各教学点单位要安排一名院内人员具体负责本片区乡村医生培训的组织和培训会务、食宿的安排,严格上课点名考勤制度。并在培训工作完成后,于2010年9月10日前上报培训人员的报到册、考勤表、考试成绩表、培训经费的使用与核算及培训总结到区卫生局科教股。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