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没想到,我这么一把年纪了又交上了养老保险,再过三年,我也能‘光荣’退休了,养老保险制度真是为我们广大乡村医生吃上了‘定心丸’!”看着手里的养老保险金交纳清单,今年57岁的辛集卫生院乡村医生李永钦高兴地说。老李从事乡医工作多年,养老问题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而如今,卫生局为乡村医生统一办理了养老保险,他如释重负。据统计,在沂南,像李永钦一样享受这一政策的在岗乡村医生就有1181名。
为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稳定农村卫生队伍,县卫生局多次与劳动部门协商,参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临政字〔2010〕68号)和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市政府临政字【2010】6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临人社发【2010】1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沂南县卫生局关于为乡村医生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指导意见》,对全县在编在岗的乡村医生进行了摸底登记,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召开全体乡村医生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讲明政策,本着自愿的原则,由乡村医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的乡镇医院同意后,再由县卫生局审核把关,最后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立户缴费,所有缴纳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以后凡是缴费年限连续满15年及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均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待遇。截止到目前,已为符合参保条件的1181名乡村医生缴纳养老保险资金16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