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网校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卫生网校 > 乡村医生 > 正文

2010年襄樊市优秀乡村医生、社区医生和社区护士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一、表彰目的

  通过表彰全市优秀乡村医生、社区医生和社区护士,树立一批基层医护人员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基层医护人员爱岗敬业、立足基层、服务居民,促进基层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表彰方式

  由市卫生局授予全市优秀乡村医生、社区医生和社区护士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奖励每名优秀医护人员1000元人民币。

  三、表彰名额

  9个县(市、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各表彰1名优秀乡村医生,襄城、樊城和高新区各表彰1名优秀社区医生和1名优秀社区护士。已经获得2005-2009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荣誉称号的将不再参加2010年的评选表彰。

  四、评选程序

  优秀乡村医生由各乡镇卫生院推荐,优秀社区医生和社区护士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在上报候选人前,应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村(居委会)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征求候选人所在乡镇乡村医生(所辖区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表的意见。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上报市卫生局基妇科。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组织,周密部属,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把工作做好、做细。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优秀乡村医生、社区医生和社区护士的先进事迹。

  (二)各地应严格审核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对于以抄袭、伪造等方式形成事迹材料,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三)2010年2月3日前,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将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三份)上报市卫生局基妇科。

  市卫生局基妇科联系人:闫凯红  杨玉茹

  联系电话:0710-3537582

  传真:0710-3511743

  地址:襄樊市襄城区铁佛寺路28号

  邮编:441021

精品课程

乡村全科助理-超值精品班

2024年课程

1080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