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担负着很多农村居民的医疗服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9月28日,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为了给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到2011年底,每所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有两名乡村医生以上(含两名)的行政村卫生室必须有一名女乡村医生。目前没有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当地人民政府要积极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训、乡镇卫生院派人驻点等方式引导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执业,保证每个村卫生室都有医、有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