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澧县以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为突破口,重点对医疗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执业规范等进行了全面的落实,快速推动全县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向前发展。目前,全县17个乡镇、1个工业经济开发区、339个行政村的卫生工作全部实行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推行率达90%以上,为全县乡村医生办理养老保险。
解决村级卫生工作者的后顾之忧
该县卫生部门与县劳动社保部门协商,落实了全县乡村医生进入社保的问题,落实退休制,将乡村医生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从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和乡村医生的工资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由卫生院统一为乡村医生办理养老保险(企保)手续,退休后凭退休证按月领取退休金。受聘人员试用3个月后办理养老保险,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退休时,办理退休手续,发给退休证,凭退休证在社保部门按月领取退休金,切实解决村级卫生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同时,规定乡村医生与卫生院职工的政治地位相同,工作标准相同,人员走向相同,分配方式相同,福利待遇相同。对乡村医生实行聘用制、工资浮动制、退休制,报酬与乡村医生工作绩效挂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由卫生院财务室统一核算,按月发放。
定机构 定人员 定执业范围
临澧县卫生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核定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数。村级基本按行政区域规划每村核定一家卫生室,一般不批个体诊所;每乡镇核定一家卫生院,同时根据卫生院的业务能力核定其分支机构,院设立分支机构的村不再设卫生室。目前全县共设卫生院17家,村卫生室283家,以所代室的有56个村。村卫生室每室定员1~2人,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乡村医生资格证,并要求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实行公开竞争,择优录取,不符合条件或未批准的不得在本县进行医疗服务活动;村卫生室由卫生局统一制作发放执业许可证,对核定的机构和人员的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进行界定,严禁变更执业地点和超范围执业。
2004~2009年,该县每年对全县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了1次岗位培训和2次执业资格培训,培训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加强卫生室建设,按国家制订的村级卫生室建设标准,统一对卫生室进行改造和建设,未达标准的不准予执业。目前全县村卫生室全部做到了药房、诊室、注射室、观察室四室分开。卫生院药品100%从药材公司购进,卫生室药品全部由卫生院代购。
乡、村卫生工作由卫生院统筹安排,年初由卫生院制定责任目标状,由卫生室负责人与卫生院长签订,各卫生室都按统一的模式来运作。卫生室各业务工作服从卫生院业务院长统一指导,卫生院每月召开一次乡村医生例会,形成制度。村卫生室所需药品由卫生院统一代购,院设卫生室药品进销明细账,定期盘点,若发现私自从药贩手中进货者,严肃查处。卫生室的财务由卫生院统管,卫生院设有各村卫生室资产、业务收支、药品库存、养老保险等专账。业务收入实行旬报月结。
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后,消除了村卫生室之间和卫生院与卫生室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发挥了各自在农村卫生中的应有作用,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同求发展,全县出现了固定资产、业务收入、库存药品,专用基金和职工待遇增长,负债减少的“五增一降”可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