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东营市乡村医生在岗培训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卫科教字〔2010〕3号),对全市1914名乡村医生开展在岗培训。
据悉,此次培训对象为已取得《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包括助理执业医师、护士)、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全市培训1914人。培训时间为2009年至2012年,分两个周期进行。每个周期进行120学时的理论培训、30学时的实践技能培训。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进行第一周期的培训,2011年6月进行第一周期全省统考;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进行第二周期的培训,2012年6月进行第二周期全省统考;2012年7月至2012年9月,进行总结评估。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常用卫生政策与法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断和处理、合理用药知识、临床基本技能、急诊急救知识与技术、传染病管理与防治、妇女儿童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全科医学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等。培训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理论培训采用视频教学方式,以乡镇卫生院为教学点,每个教学点每班乡村医生数量不超过30人,全市设教学点38个。实践技能培训由胜利油田卫生学校承担。
各级卫生部门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培训效果。培训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技能考核、笔试统考三部分,日常考核(培训期间出勤与学习情况)占10%、技能考核占20%、笔试统考占70%.日常考核由教学点负责,各县区卫生局负责审核;技能考核由市卫生局负责,市卫生培训中心具体组织;笔试统考每个周期结束进行,全省统一命题。每个周期培训考核成绩合格者,授予集中培训学分20分,由市卫生局发给《山东省乡村医生集中培训学分证书》,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培训,强化乡村医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基本的中、西医适宜技术,提高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