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坚守在农村卫生事业一线,却没有养老保障,这是乡村医生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不过,这一问题在晋江正得到破解。记者16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晋江近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实施意见(试行)》,该市千名在岗在册乡村医生将纳入养老保障体系,最高每人每月补贴400元。
具体补助标准为:从事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满40年且在岗在册的172名乡村医生,每人每月领取养老补贴400元;符合职业资质并在村(社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受聘执业不满40年的,年龄男45周岁—60周岁、女40周岁—60周岁的在岗在册乡村医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补助;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含男45周岁、女40周岁)的在岗在册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补助;年龄在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在岗在册乡村医生(不含执业满40年人员),每人每月给予补助200元。
具有晋江本市户口,取得本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且在村(社区)级卫生服务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方可享受养老保障补助。补助政策实行动态管理,离岗或转行从事其他工作的,停止享受该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