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乡村医生队伍,让医疗改革落到实处。近年来我省各地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机制。
阜阳市颍东区建立了严格的村医准入制度,明确村卫生室人员由乡镇卫生院公开择优聘用,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符合年龄要求,并签订聘用合同和执业承诺书;淮南市八公山区建立村医退出机制,对超过60岁的村医,采取由其直系亲属顶替,或给予一次性补偿(不超过2万元)、办理养老保险等办法,解决村医退出问题;六安市金安区参照新农保有关政策,要求达到退休年龄的村医退出村卫生室,退出保障费用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筹解决,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提高村卫生室的补助,安徽各地也采取市、县财政配套补助经费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