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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8年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老年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适宜技术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几年来,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基层医疗诊治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做好2008年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项目的申报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技术先进、成熟、安全有效,对医疗设备要求不太高,适宜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及城市社区医疗卫生单位使用。

  2.项目应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2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

  3.与推广的技术项目配套的产品必须是经过批准并获市场准入。

  二、项目推荐范围

  1.基层适宜技术项目

  2.各级各类获奖科技成果

  3.已列为省卫生厅推广计划且推广效果好的项目

  4.卫生部“十年百项”计划推广项目

  三、报送材料

  1.项目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一式2份,申请书电子文档1份。有关材料含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评审)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情况的总结报告等,以上资料用A4纸张复印,左侧装订成册。

  2.单位申报汇总表及电子文档各1份。

  3.承担我厅推广项目的单位要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表、应结题项目验收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各1份。通过验收的项目,可继续列为2008年推广计划,并予以经费支持。

  四、申报时限

  2008年4月21—25日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省卫生厅科教处 江荣辉

  联系电话:0591—87824278

  电子邮箱:wstkjc@mail.fjphb.gov.cn

  六、申请书、申报汇总表及相关表格可到福建卫生信息网下载。

  二○○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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