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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面向农村和基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各推广项目主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卫生部关于第二轮面向农村和基层推广适宜技术十年百项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厅将继续开展面向农村、基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广项目

  (一)社区医疗保健、急救网络系统的开发与应用。

  (二)泪道浚通术与WZC-Ⅲ型泪道高频治疗仪。

  (三)肺功能检查技术在农村和基层医院的推广应用。

  (四)“皮肤物理抗菌膜”专利技术解决局部感染和院内感染方案。

  二、推广形式

  通过举办学习班、临床进修等形式,面向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开展适宜卫生技术培训。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卫生技术在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推广普及和规范应用,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重要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推广项目的组织发动和安排落实工作。

  (二)省卫生厅负责推广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各项目主办单位负责推广项目的实施,保证培训质量,做好推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社区医疗保健、急救网络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泪道浚通术与WZC-Ⅲ型泪道高频治疗仪”、“肺功能检查技术在农村和基层医院的推广应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等三个项目的推广经费由省财政厅和我厅联合划拨到项目主办单位,用于补助欠发达地区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进修费用。项目推广所举办的学习班和项目主办单位接收卫技人员进修原则上不另收培训费和进修费(含进修期间的住宿费)。

  (四)请各有关市卫生局根据实际需要,选派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推广项目的进修培训,并填报《进修人员报名表》和《医药卫生人员进修申请表》,于11月30日前报我厅科教处(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邮编:510060)。进修人员由项目主办单位审核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苏慧萍

  联系电话:020-83853431.

  附件:广东省卫生适宜技术项目推广计划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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