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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国合〔2009〕1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 (简称LPT)是为全国各级各类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和选拔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人员提供的外语考试。为落实《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第三期项目协议书》精神,根据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医考发[2009]7号文件要求,2009年LPT考试定于2009年5月23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年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34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医学所有专业。重点是口腔、护理、医药、预防专业等。

  3.工作年限:中专、大专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6年;大学本科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博士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考试语种

  英语、日语。

  三、考试时间

  2009年5月23日上午9:00—11:40

  考试顺序为:

  9:00—11:00 笔试部分

  11:10—11:40 听力部分

  四、考试地点:

  南京医科大学二号楼(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五、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1—19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按照系统向导规定的步骤完成个人信息填报。

  2、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4月21—23日。考生网报完成后,从网上打印报名表1份(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市、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由市卫生局统一报送,厅直单位及其它单位可直接报送我厅国际合作处。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的,现场报名不予受理。

  3、现场报名时,考生需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全称、姓名),供核发准考证用。同时需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按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单位于考试前一周到厅国际合作处领取准考证。

  2、2009年5月22日下午16:00后为考生熟悉考场时间,请考生自行前往。

  3、考生成绩于2009年6月23日前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上公布。

  4、外地考生赴宁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自行解决。

  联系人:厅国际合作处 李 郁、李元珍

  联系电话:025-83620919、83620614

  联系地址:省卫生厅大楼1614室(南京市中央路42号)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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