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0年自治区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增强工作计划性,现将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明确如下。
一、部署发动阶段
(一)制定方案
工作任务:根据农业部制定的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地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明确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区、考点办公室,以及本地区考试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等。
时间安排:2010年4月15日前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
(二)动员部署
工作任务:自治区和各地(州、市)分别召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项考试工作。
时间安排:2010年4—5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兵团农业局、各地(州、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三)宣传发动
工作任务:制定宣传方案,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兽医院校、动物诊疗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规模养殖场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
时间安排:2010年4—7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兵团农业局、各地(州、市)、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二、基础建设阶段
(一)办理收费许可证
工作任务:畜牧厅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向自治区财政、物价部门申请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
时间安排: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自治区畜牧厅
(二)做好考务管理网络与中国动物疫病预防预防控制中心的衔接
工作任务:鉴于自治区网络管制的现状,由自治区兽医局负责协调工作,做好考务管理网络的承上启下衔接工作。
时间安排: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
(三)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考点和报名点考务人员进行考试报名、考务管理等工作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医学教育 网搜 集整理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地(州、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三、组织实施阶段
(一)组织报名
工作任务: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公告,组织考生网上报名。要按农业部制定的考务工作规则,确认报名信息,审核考试报名资格,将考生信息汇总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报名费,维护报名网络,确保网络安全畅通。
时间安排:2010年6—7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地(州、市)、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二)安排考场
工作任务:自治区兽医局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组织考点安排考场,按照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并将考点、考场情况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10年7—8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设考场的地(州、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三)发放准考证
工作任务:考区打印准考证,将准考证逐级发放到考生手中。
时间安排:2010年8—9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地(州、市)、各县
(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四)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等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9—10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设考场的地(州、市)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五)运送试卷
工作任务:考区接收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发送的试卷,并下发到考点。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设考场的地(州、市)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六)组织考试
工作任务:考点负责接收试卷,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回收本考点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将答卷、试题卡和备用卷上交考区。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设考点的地(州、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七)回送答卷和答题卡
工作任务:考区负责收集自治区内考生答题卡回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销毁试卷和备用卷。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
(八)公布合格成绩标准和成绩单
工作任务: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的合格成绩公告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发送到考区的考试成绩单,由考区发送各考点,考点发送到考生。开通网上成绩查询。
时间安排: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地(州、市)、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九)打印发放资格证书
工作任务:考区负责将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发送的考试合格人员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发到考点,考点负责将证书通过县(市)畜牧兽医局,发给考生。
时间安排:2011年1月医学教 育网搜 集整理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地(州、市)、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四、总结评估阶段
工作任务:各考点对照考试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对考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报自治区兽医局,自治区兽医局对全区考试工作情况综合总结后,上报农业部兽医局。
时间安排:2011年2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地(州、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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