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渔牧办函〔2009〕137号
各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09年7月3日下午15时,接农业部通知,要求各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7月6日上午10时前报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汇总人数及阶段工作总结。请将本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填报要求见附表1)、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填报要求见附表2)以及启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以来这段时间的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开会布置、人员培训、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落实经费、建立制度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主要特点、经验及存在问题等)形成文字材料,于2009年7月5日18时前报我局兽医医政药政处(传真至0771—2817835,同时发电子档至邮箱yzyzch@163.com)。
联 系 人:黄张玲
联系电话:0771—2817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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