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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0年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告知书

  执业兽医是指具备兽医相关技能,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兽医执业资格,依法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包括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自2010年开始,农业部统一组织国家执业兽医师资格考试,是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的准入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拟在我国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的兽医人员;

  2、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兽医人员;

  3、生产和销售兽药、兽医生物制品的兽医人员;

  4、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兽医教育科研单位兽医人员;

  5、兽医院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获得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考试内容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综合知识分为4科,即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考试学科包括动物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药理学、兽医病理学、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兽医公共卫生学、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中兽医学、兽医法律法规等15门学科。具体考试内容以农业部考试大纲为准。

  四、报考方式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或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到选定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3、领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到选定的县(区)农业(畜牧兽医)部门领取准考证。

  五、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0年7月10日至7月24日

  2、现场确认:2010年8月2日至8月13日

  3、领准考证: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4、考试时间:2010年10月24日,为期1天。

  六、考试收费

  我省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00元/人。其中:考试费每人每科55元,4科合计22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4科合计80元。

  七、辅导教材

  考生可依据《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试指南》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各地新华书店发行。省考区办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或参与任何单位举办的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八、咨询方式

  考生可登录福建农业信息网www.fjagri.gov.cn(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专栏),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执业兽医专栏)查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手册》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等相关信息。

  九、咨询电话

  福建省考区办:0591-87824600

  福州市考点办:0591-83339361

  厦门市考点办:0592-5901350

  宁德市考点办:0593-2822232

  莆田市考点办:0594-2233191

  泉州市考点办:0595-22397973

  漳州市考点办:0596-2058115

  龙岩市考点办:0597-2202569

  三明市考点办:0598-8223638

  南平市考点办:0599-8827269

  福建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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