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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委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按照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的规定,决定成立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华建 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 刘永春 省农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聂  苏 省农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董卫星 省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 胡桂芳 省农委办公室主任

  张泽坤 省农委人事处处长

  邵  郁 省农委财务处处长

  胡  刚  省农委法规处处长

  梁仁枝 省农委科教处处长

  刘国友  省农委渔业局局长

  陶有义  省纪委派驻省农委纪检组副组长

  潘  鑫 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朱良强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赛明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负责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指导考点办公室工作;负责接收或者转发报名信息、试卷、答卷、答题卡、成绩单、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等;负责复核考生报名资格;生成并核发准考证;负责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突发重大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负责本考区考试收费标准申报审批、收取以及对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生考试考务费的退还等工作。

  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区考试办公室,负责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日常事务。考区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兽医局,董卫星同志任考区考试办公室主任、潘鑫同志任副主任,成员由省畜牧兽医局、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各市也要成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情况请于5月20日前书面报省考区考试办公室(0551-2643380)。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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