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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蔡甸区关于开展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通知

区畜牧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各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兽医从业人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第18号令)和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牧医医[2010]26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按照自愿原则,凡具有国务院教育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和方式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两科,分别是兽医综合知识考试和临床技能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三、报考时间

  二O一O年六至七月。

  四、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或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个人应准备小二寸正面免冠电子近照,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五、报名确认

  凡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应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确认时需交纳报名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初步定在2010年10月,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按省畜牧兽医局的通知执行。

  联系人:吴清安、黄红松,联系电话:84908713.

蔡甸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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