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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帮里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5]15号),促进兽医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兽药管理制度的完善,保障动物用药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推进我市实施执业兽医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畜牧局(豫牧[2009]40号)《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关于认真做好执业兽医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试点工作。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不断推进”的指导思想,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稳步开展工作。既要保证工作的成功,又要保证实际工作效果,真正做到由点到面,分步实施,稳步推进。2009年底,全面推行执业兽医制度,为全市实施执业兽医制度积累经验和奠定基础。

  执业兽医资格是从事动物疫病治疗、免疫和动物保健等畜牧兽医业务工作的先决条件,从业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条件,并经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全市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向广大畜牧兽医人员宣传执业兽医制度的重要意义,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对照条件,做好报名工作。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在省、市畜牧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新郑畜牧局具体组织实施。成立新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明轩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郭永升、陈永贵、祝宝民等同志任副组长,医政药政科科长刘广惠、防检科科长幸建红、疾控中心主任白彩霞、畜牧科科长牛伟民、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李付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广惠任办公室主任,岳建伟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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