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手机站

登录/注册

关于成立眉山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0-04-12 19:03 来源:医学教育网

各区县畜牧(畜牧兽医)局:

  为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行为,按照《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局《关于做好2010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畜食函〔2010〕13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眉山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组 长:向丕元  市畜牧局副局长

  成 员:底思军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徐 彬 市畜牧局办公室主任

  曹 昕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郑建华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组织领导及

  检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 任:底思军(兼)

  副主任:曹 昕(兼)

  郑建华(负责考务组织联系工作:028-38112330)

  成 员:雷乐琼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周英姿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制定考区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考务管理具体措施;(二)负责日常考务管理;(三)指导各

  区县考试办公室工作;(四)负责接收或者转发报名信息、试卷、答卷、答题卡、成绩单、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等;(五)负责复核考生报名资格;(六)负责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突发重大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七)其它有关事宜。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