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新制定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说,《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卫生部主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负责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