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网校

首页 > 卫生网校 > 医师定期考核 > 正文

新华区卫生局关于2009年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补考的通知

  200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请于2009年9月18日前携带执业证书原件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到市中心医院医务科报名。

  考核形式:集中进行笔试。

  考核内容:(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病历书写规范》;

  (2)专业知识:西医类别,《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第3版);中医类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以高等院校教材为蓝本。

  其他事项:参加考核的医师必须按时参加业务水平测评,自觉遵守考场秩序,诚信考核。认为考核人员与被考核医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机构申请该考核人员回避。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新华区卫生局医政科

2009年9月11日

精品课程

小儿推拿保健师

3980起

立即购买
热点推荐:
考生必看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