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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正式启动

  为加强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建立对医师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9月6日,海淀区卫生局组织召开2010年海淀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会议,区属十余家二级医院主管副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参加会议。区卫生局领导强调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海淀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作整体部署。根据会议要求,9月9日,我院成立以余力伟院长、刘兰英书记为组长的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医院向海淀区卫生局递交《海淀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北京地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登记表》,标志着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正式开始启动。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含临床医师、退休返聘医师)。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考核中,必须重视医师日常表现。医师的工作业绩评定要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相衔接,职业道德评定要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相结合,要客观评价医师平时执业情况。考核结果由卫生行政部门记入《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

  实行医师定期考核是《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一项法定的医师考核制度,各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必须高度重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建立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为全面评价医师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客观公正记录医师的执业状况,进一步规范医师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提高医师素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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