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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鼓楼区医师定期考核的通知

  (一)考核对象:

  现在我区注册、执业满二年的医师。

  (二)考核程序

  11月12日前,由医师本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填好述职报告(简易程序)或所在执业注册机构对本单位本年度应接受考核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一般程序)后,经所在执业注册机构在上签署评定意见,将《医师定期考核表》以及医师本人《医师执业证书》交至定点考核机构(见下文),由定点考核机构进行考核。

  11月19日前,考核机构完成考核工作(一般程序中的业务水平测试,具体时间为11月18日下午)

  11月26日前,考核机构完成考核结果在《医师定期考核表》和《医师执业证书》上填写工作,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所在机构,将《医师执业证书》报至我局审核。

  (三)定点考核机构

  1、鼓楼区中央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考核鼓楼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除鼓楼区长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南昌路32号,联系人:桂小燕,联系电话:83407788-808;

  2、南京红十字老年康复医院:负责考核鼓楼区长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辖区内各卫生所、医务室、卫生站、诊所等;地址:长江新村40号后门,联系人:卞红,田翠凤,联系电话:83463381;

  3、南京市口腔医院:负责考核鼓楼区口腔所以及辖区内口腔诊所;

  4、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考核鼓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南京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考核鼓楼区卫生监督所;

  (四)其它

  1、各机构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对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主动与考核机构联系,并配合考核机构完成本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2、业务水平考核方式:笔试+实践技能考试(抽考)

  3、鼓楼区卫生局将全程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联系电话:83230071

  鼓楼区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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