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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2008-10-09 11:47 来源:医学教育网

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落实《湖北省2007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鄂卫发[2008]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卫生队伍素质的综合要求,开展针对性岗位培训,市卫生局拟于10月中旬组织全市乡镇卫生院院长和临床内科人员培训,本次培训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校负责实施。现将培训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院长

  1、卫生经济学基本知识与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

  2、院长在卫生院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3、农村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政策、卫生法律、法规;

  (二)乡镇卫生院临床内科人员

  1、临床内科门诊病例病史采集与门诊病历书写;

  2、临床内科住院病例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程观察与住院病历书写;

  3、处方管理规定;

  4、处方标准与处方原则;

  二、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任现职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和临床内科各1名。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知识培训班:报到时间:10月13日下午、培训时间为10月14日-10月18,培训地点:黄冈市青云宾馆。

  2、乡镇卫生院临床内科医师培训班分两期举办,第一批:黄州区、团风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共计71人),报到时间为10月24日,培训时间为10月25日-27日;第二批: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共计82人),报到时间为10月27日,培训时间为10月28日-30日,培训地点:黄冈卫校培训中心。

  四、要求

  1、学员报到时,交《2008年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学员申请表》(加盖县市区卫生局公章),一寸免冠照片3张,参加临床内科培训人员不填申请表。

  2、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按省卫生厅下拨的培训指标落实培训人员,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报到。

  3、各县、市、区卫生局于10月8日前,将参加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知识培训班及乡镇卫生院临床内科医师培训班的人员名单,通过OA网报市卫生局基妇科,名单中应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4、两期培训班各县市区卫生局均要指定一名院长或一名临床内科医生作为县市区负责人,在上报名单中加以明确。

  5、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李保强15807257069(办0713-8813490)

  汪柏盛13807259390(办0713-8109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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