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于各种牙列缺损,尤其是游离端缺失者。
2.可作为拔牙创未愈合者的过渡性修复。
3.因牙周病、外伤或手术造成缺牙,伴有牙槽骨、颌骨和软组织缺损者。
4.需升高颌间距离以恢复面部垂直距离者。
5.基牙松动不超过Ⅱ度,牙槽骨吸收不超过1/2,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必要时可兼作义齿和松动牙固定夹板。
6.腭裂患者需以基托封闭裂隙者。
7.不能耐受固定义齿修复时磨除牙体组织的,或主动要求做可摘局部义齿修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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