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病人的护理分级,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1863年,护理学科的创始人南丁格尔就提出了依据病人的病情,可以将病人分为“十分严重”、“严重”、“尚好”、“良好”四类。1947年,国际护理教育联盟的护理刊物介绍了将儿科病人依据其疾病情况、活动范围、适应能力、检查及治疗的数量与复杂性等因素进行分类。1962年,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院的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在对护理项目进行量化的基础上,将病人按其所需的护理项目来分类,并称为病人分类系统。1979年,护理学者吉尔瓦纳提将病人分类定义为“在特定的一段时间中,对病人需要的护理照顾进行评估,并将病人进行分类”。
对病人进行分类的目的是什么
对病人进行分类的目的主要是:第一,根据病人的疾病情况和所需要的护理确定相应的类别,以科学分配护理资源满足病人的需要;第二,确定病人的轻、重、缓、急以保证重危病人能够得到重点护理;第三,可以根据病人的护理需要科学配备护理人力资源。
病人分类有几种方法
病人分类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原型分类方法,另一种是因素分类方法。原型分类方法是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病人的护理依赖程度等特征,将病人分为若干类别。护理人员在评估病人的基础上,确定病人的护理类别。因素分类方法是利用客观的测量工具,将病人需要的所有护理项目按照其占用护理时间的多寡、技术难度等要素进行量化,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评估并计算出病人的护理点数,护理点数越高者需要的直接护理越多。因素分类方法比原型分类方法更客观、精细,但对护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的技术要求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