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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护理风险管理办法

  临床护理风险管理办法

  (一)建立护理风险管理制度

  实施良好的护理风险控制的前提是制定完善的、有执行力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包括护理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护理风险的报告、分析评价和控制制度;教育制度;临床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护理紧急风险预案等。

  (二)持续专业教育与培训

  对在职人员进行持续风险教育和风险意识培训。护理风险教育的主要目的,首先是让全体护理人员了解本医院、本工作岗位和本人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潜在的护理风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险;其次通过护理规范、操作程序等的培训,让护理人员尽量采取规避护理风险的行为。事实上,护理人员的“知识—态度—行为”(KAP)的转变不是通过一次教育项目就可以完成的,而应该是持续地、定期地进行,但每次的重点可以根据各医院护理风险控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每次的护理风险教育项目开展之后还必须对教育的效果进行考核和监控,并有相应的奖惩措施来保障。

  (三)实行督导和审核

  医院职能部门可根据医院的大小、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制定各自的临床督导和审核制度,如对护理人员专业知识和水平的定期考核,对护理行为进行现场督查,对临床护理人员服务态度满意度的测评等,其目的是了解护理人员的技术水平、言行态度是否符合职业要求,是否体现出护理人员应该具备的素质,是否让患者及其家属满意。

  (四)呈报护理风险事件

  建立护理风险事件的呈报制度,为了确保呈报的难确性,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鼓励各科室如实呈报,不将风险事件作为奖惩的依据。在呈报中不涉及具体的姓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名,不要求当事人书面进行自我检查,仅呈报事件发生的客观过程。加强对呈报的监督,将风险事件如实呈报作为护士长考核的一项内容,以督促护士长风险呈报职责的落实。

  (五)进行效果评价

  在风险管理措施实施之后,必须进行定期的评价,了解所采取的护理风险管理措施是否产生了效果,在实施中还存在哪些问题,管理制度上是否存在缺陷,下一步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护理风险管理监督和评价一般是采取前后对照的方法,对各个临床科室在采取风险管理措施前后,潜在护理风险的减少情况、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患者的满意度等进行评价。护理风险管理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科室的护理人员在不断地更替、新的技术、新的药物、新的设备和新的程序在不断地出现,疾病谱和社会文化特征也在不断地演变,法律环境也在不断地发展,因此医院和临床各科室新的护理风险也总会在不断地出现。在这个过程中,建立起护理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才能保证医院的新老护理人员都能了解护理风险知识,增强护理风险意识,才能约束其采取符合护理风险管理要求的行为,消除可预防性错误,降低护理风险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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