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护理活动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技术原因发生差错,但未给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或轻度影响者。例如具有下列护理行为之一者应视为一般差错。
1.由于交接班不清,使一般治疗中断或者遗漏者。
2.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进行一般性药物治疗时打错针、发错药、做错治疗,对患者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3.临床护理(包括基础、重症、专科护理等)未达到标准要求,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4.各种护理记录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项目填写不齐全,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5.标本留置不及时,但未影响诊断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6.各种引流管不畅未及时发现,处理或因护理不当致引流管脱落而需重新插管,但无不良后果者。
7.因管理不善致使抢救药品、物品未达完好状态,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8.因护理不周发生婴儿臀部轻度糜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