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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保障易迁群众健康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近年来,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及时跟进建设易迁安置点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做实做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奏响了“易迁安置医卫相伴、小康路上健康同行”的时代强音。

一、精心织密群众健康“保障网”

易迁群众搬到哪里,健康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小康路上,决不能让一位易迁群众因健康问题而“掉队”!

实现易迁安置点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覆盖。截至2020年底,十堰全市有建制乡镇卫生院112所,行政村卫生室1803个,注册乡村医生2038名。在全市6户以上集中安置点新建医疗卫生设施778个,安置点所在辖区均建成标准化的村卫生室或医疗服务站点,安置点所在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设施条件达标,基本药品齐备,拥有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全科医生和合格的乡村医生。7400余名乡村医生或医务人员奋战在呵护易迁群众健康的第一线。

着力打造基层卫生服务新格局。十堰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将全市8个中心乡镇卫生院逐步创建为县人民医院分院,形成县域医疗卫生副中心,一般卫生院均达到全省“四化”标准(建设标准化、管理科学化、业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十堰市政府连续8年将村卫生室建设纳入政府十件实事,先后开展南水北调移民村卫生室、标准化村卫生室、重点贫困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市财政投入专项建设资金3596万元,各级政府和卫健部门筹措资金6820万元,累计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868个,占行政村总数的51.9%。2017年通过省政府债券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争取债券资金1.63亿元,整建855个村卫生室,极大地改善了村级卫生服务环境和服务效果。

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能力。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市为151家基层医疗机构配置彩超、DR、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等数字化设备389台,10个县市区累计投入抗疫特别国债近2亿元,为基层医疗机构配置移动医疗健康服务车77台,智能健康服务包1904个,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137个,实现了易迁安置点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基层疫情防控能力。

通过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织密健康“保障网”,为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易迁群众安居乐业奔小康保驾护航。

二、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强服务”

把优质医疗卫生服务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送到群众身边。结合农村群众、易迁群众实际需要,持之以恒、不遗余力优服务、强服务,切实做到医疗利民、医疗惠民。

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人才下沉服务。通过县域医共体建设、城乡对口帮扶、晋升职称前下派服务、巡回医疗等措施,引导和推动县域内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服务。乡镇卫生院全面负责易迁安置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通过设置卫生所、医疗站点、调整设置村卫生室等多种措施,实现搬迁安置点医疗服务全覆盖。同时,鼓励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优先下沉到易迁安置点卫生室工作,鼓励县、乡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到易迁安置点卫生室多点执业,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做实做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完善易迁安置点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的基础上,全面做好搬迁安置点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服务,及时调整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人群和经费投向,重点做好老年人、婴幼儿、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人、精神病人的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工作,确保扶贫搬迁群众基本医疗、基本公卫服务不掉线、不断档。同时,利用新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机会,提升医疗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在新的起点上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卫服务,不断提升扶贫搬迁群众获得感。

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2019至2020年,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市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19家、“基本标准”标准乡镇卫生院44家,易迁安置点片区内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率达到45%,建设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20个,国医堂110个。

三、打造扎根基层一线“医疗队”

提升医疗服务,关键在人。除了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全覆盖、医疗设备大升级,更要有医疗卫生人员的高素质。近年来,十堰市大力培养基层卫生人才、积极改善乡村医生待遇,打造出一支扎根基层、敬业奉献、仁心仁术的“医疗队”,持续为广大乡村地区提供医疗服务,为巩固脱贫成果、加速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持续强化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大力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乡村医生定向培养项目,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招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学员1283名,已毕业715名,其中已上岗325名;完成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培养255名,全市招录基层全科医师特设岗位人员36名,培训基层卫生管理人员、临床医师、全科医生、护士和乡村医生等各类人员1835人次,提升了基层卫生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积极改善乡村医生待遇。稳定全市乡村医生政策性收入渠道,2020年全市乡村医生人均政策性收入达到5.1万元。积极争取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全市10个县市区均出台了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离岗乡村医生,根据工作年限每月给予240-600元生活补助;对在岗乡村医生,每年给予2000-2500元的定额补助,资助其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努力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

基层卫生人才“招得进、留得住”,易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一幅医疗卫生助力乡村振兴的宏图在秦巴大地上徐徐展开。

四、持之以恒谱写健康“新篇章”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随着易迁群众生活环境发生改变,对医疗卫生服务也有了新期盼、新要求。十堰卫生健康系统将进一步探索做好医疗卫生服务的新路径,开启健康助力全面小康的新征程。

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医疗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确保小病不出村。

做好农村特殊人群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针对移民搬迁贫困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精神病人、长期卧床患者等特殊人群,要稳定健康扶贫政策,开展健康巡诊,做好医疗服务和慢病健康管理,提升服务依从率。

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落实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健康广场、健康步道,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水平。

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稳定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队伍,深化乡村医疗卫生管理制度改革,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发展水平,改善乡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吸引更多人才到基层。

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院校与医院共建,重点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的定向培养工作。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培养、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一村多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骨干人才特岗津贴、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招聘项目等,全面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今后,十堰市将持续为易迁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实现搬迁群众可持续发展和安居乐业,抒写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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