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药物的治疗原则是怎样的?这个知识点是全科主治医师考试需要掌握的内容,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复习掌握。
剂型选择 | 根据临床症状及皮肤损伤特点选择剂型。对急性炎症状皮肤损伤,仅有红斑、丘疹、无糜烂时,可选用粉剂或振荡剂;炎症较重,出现糜烂且渗出较多时,可用溶液湿敷;有糜烂但渗出不多时可用油剂。亚急性炎症性皮肤损伤,渗出甚少者,用油剂或糊膏;如无糜烂而呈干燥脱屑者宜用乳剂或糊膏。对慢性炎症性皮肤损伤,可选用软膏、糊膏、硬膏、乳剂、酊剂、涂膜剂等。单纯瘙痒而无皮肤损伤者,可用酊剂、醑剂、乳剂或振荡剂 |
药物选择 | 根据病因、病理变化和自觉症状等选择药物。对化脓性皮肤病,可选择抗菌药物;对真菌性皮肤病,可选用抗真菌药物;而变态反应性疾病,可选用糖皮质激素或抗组胺药;伴有瘙痒者选用止痒剂;有渗出者选用收敛剂;角化不全者选用角质促成剂;角化过度者选用角质松解剂 |
外用药物的使用注意事项 | 医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向患者及家属详细说明药物的用法。外用药物浓度要适当,尤其是有刺激性的药物,应先用较低浓度的,然后根据需要和耐受情况逐渐提高浓度。用药要考虑患者性别、年龄和病损部位;刺激性强的药物,如高浓度水杨酸、蒽林,不宜用于婴幼儿、妇女,以及面部、乳房下、外阴等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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