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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关于对未进行电子化注册帐户的医师、护士的公告(四)

2018-04-02 16:43
大号

四川省宜宾市卫计委最近公布了“关于对未进行电子化注册帐户的医师、护士的公告(四)”其中具体的要求如下:

各位医师、护士: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宜宾市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市电子化注册工作已进入全面清理数据阶段。我委已分三批次对原注册在宜宾市(含区县)辖区范围内无法联系并未进行电子注册帐户的医师、护士人员进行了公告。请原注册在宜宾市(区、县)辖区范围内所有未进行电子注册帐户的医师、护士,务必于2018年4月15日前限期到原执业的医疗机构申请、完成电子化注册帐户工作。逾期未完成注册、激活的医师将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备案登记;护士将进行离岗登记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31-2316656

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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