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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病房护士长的职责

护理病房护士长的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中心总护士长)及科主任领导下,根据中心及科内工作计划要求,制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本病区各护理工作制度健全,有专科疾病护理常规,并定期组织学习、实施、检查和考核,对本病区护理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3.本病区护理工作管理安排有序合理:

(1)各类物品由专人分工管理,专物专用、定期清点无丢失。

(2)各种药品管理有序,有定期清点交接制度。

(3)毒、麻限剧药、贵重仪器有专人管理。

(4)各种班次安排合理。

(5)对护理人员定期进行考试,考核参加人数>95%.

4.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加强医护配合,严防差错事故。

5.定期组织业务查房,并参加科主任和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疑难病历、死亡病历讨论。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及抢救病人的护理。

6.督促检查护士、卫生员、配餐员做好清洁和各项消毒隔离工作。

7.做好各级护理人员的护理学继续教育,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做好临床教学及进修生、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8.掌握各项护理常规及有关理论知识,并能指导护士对康复病人进行正确的康复护理。

9.协调医护、护患间;卫生员、配餐员之间的各类工作关系,调动护士积极性,加强本科室团结,并与相关科室做好协调工作。

10.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化服务达标。

11.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病人意见,改进病房管理工作及提高护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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