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就业办就业知识问答:
1、统分毕业生的就业
国家教育部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就业原则是: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落实就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国家负责派遣;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将其档案和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帮助推荐就业。
2、委托培养与定向生的就业政策
国家教育部规定定向生、委培生按合同就业。
3、结业生就业
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就业,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单位接收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结业生在一年内补考及格换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毕业资格,工资待遇从补发证书之日起按毕业生对待。
4、肄业生如何就业?
大学肄业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国家不负责其就业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回其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
5、有病毕业生的就业
学校派遣前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粮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6、招生并轨的毕业生就业
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负责派遣,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将户口档案转回其家庭所在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帮助推荐就业。
7、毕业生毕业时可否不就业?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生毕业时可以申请不就业。毕业本人经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批准并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后,将毕业生户粮关系及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照失业人员对待。国家不再负责其的派遣问题。
8、毕业派遣时,还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怎么办?
每年的七月,为毕业生大批派遣的时间,届时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分以下情况说明:
①省外生源毕业生,一律派回其来源地区的毕业生就业部门,参加二次分配。
②江苏生源的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由学校继续推荐就业,落实工作单位后,由学校到江苏省教育厅为其办理派遣手续;
9、考研的毕业生如何就业?
多数考研的毕业生在择业时考研的结果还未确定,因此这类毕业生就业时应在协议中向用人单位声明。双方应取得一致意见,如果毕业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则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不愿接受此条款,则毕业不应与该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
10、就业有时间限制吗?
毕业生集中办理派遣手续的时间是每年的七月份。在集中办理派遣手续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省外生源毕业生派回来源省参加二次分配;江苏省生源毕业生在一年之内找到接收单位的,仍然可以办理派遣手续。
11、毕业生就业程序?
毕业生就业工作一般从毕业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开始。
①由学校提供就业信息,并负责推荐;
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④由学校将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就业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国家教育部;
⑤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下发,由省市地方调配部门按计划派遣。
12、毕业生报到期限?
毕业生的报到期限原则上为从办理报到证起30天内(在报到证上注明)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
13、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
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毕业生,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