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学籍管理-升级与编级:
第二十三条
(一)当各学年必修课程累计有20学分(含20学分)未获得者,应当编入下一个年级学习;
(二)学生本人申请留级,可编入下一个年级学习;
(三)编级后的学生按所在班级的教学计划修读,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予以免修。编级后的学费按所编年级的学费要求缴纳。
第二十四条
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必修课程达到“优秀”,其他课程及格的,如本人申请,可提前修读高年级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对于提前完成既定学分,经校长批准,可提前毕业或报考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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