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中药系奖学金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正式录取并注册的翰林学院的学生。
二、奖学金的种类、比例及标准
第三条综合奖,占学生总数的30%,金额每生每年1000-2800元。
1.一等奖,占学生总数的3%,金额每生每年2800元;
2.二等奖,占学生总数的5%,金额每生每年1800元;
3.三等奖,占学生总数的20%,金额每生每年1000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4.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占学生总数的2%,金额每生每年600元;可与1或2奖项兼得。
第四条单项奖,以人次计占学生总数的8%,金额每生每年500-1000元。
1.学习成绩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1000元;
2.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500元;
3.文艺活动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500元;
4.体育活动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500元;
5.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500元;
6.科技学术活动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700元;
7.见义勇为奖,金额每生每年50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