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微生物检验主管技师考试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于3月1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到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