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藏职称英语考试合格分数线通知
2014-07-17 09:49 来源:医学教育网
关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国家通用标准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通知公布的年度通用标准为准,2014年年度各语种、类别、级别均为60分。
二、西藏区内通用标准
1.区直(含拉萨市直、西藏民院、西藏驻成都办事处有关单位)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50分。
2.山南、林芝、昌都、日喀则地直及西藏驻格尔木办事处有关单位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45分;
3.阿里、那曲及全区各县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40分。
三、达到西藏区内通用标准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以考生成绩通知单打印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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