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申报表》,由用人单位盖章。
2.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要求为最新打印时间,过期则视为无效材料。
4.报考护理师类的专业人员,提供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书。
5.中专及大专学历报考201-202、205-214专业代码的,需提供初级(士)资格证。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申报表》,由用人单位盖章。
2.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毕业证)。
3.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要求为最新打印时间,过期则视为无效材料。
4.报考366至391以及393专业的提供相应专业初级(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和医师需出具在我市的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专业301 至 365 以及 392 专业的人员,出具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①以上材料由各单位各部门审核原件。②报名材料中的毕业证必须是全日制毕业证,成人毕业证只作为缩短年限依据。③如未能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须持有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并经院校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盖章,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④未按期递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⑤军队考生报名由所在军队单位统一管理。
为了更好地开展2025年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要求: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对所辖考生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初审,对初审完成的复印件材料写上“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后盖章,并统一将报名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卫生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工作。2.民营医院务必指定负责人初审材料,对初审通过的复印件材料写上“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后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持医疗机构许可证将材料统一送往卫生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不受理个人办理现场确认业务。3.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通知,享受提前报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由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县中心医院)统一开具相关证明并进行单位公示和留底备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