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四川省卫生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5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17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四川省2017年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定于2017年4月22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所示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设置,每一个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一科,各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附件1)。卫生专业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涉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常见病防治、疑难病例分析、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等。中医药专业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分为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两大部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除个别专业外,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除必须掌握本专业知识具备专业实践能力外,还应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熟悉人机对话考试形式、题型和特点。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22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23日,缴费时间定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24日,现场发票时间定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2月24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二)报名程序
2017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新用户需先进行网络注册),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考试专业。报考者根据报名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四川省卫生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55号)规定的考评范围和报考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考人员,请在“是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栏内专门申报。
4.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证件照,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中级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并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卫生专业的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当地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中医药专业的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当地市(州)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省直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按上述程序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卫生专业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文庙西街80号,电话:86136935)进行资格审查;中医药专业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报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处(地址:永兴巷15号三楼,电话:86522386,)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报名信息管理
考试类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1.
附件:1.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
四、考场设置
2017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参考人员较少或暂不具备“人机对话”考试条件的市(州)不设考点,其参考人员统一安排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考试。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监考人员注意提醒考生:案例分析题的作答是不可逆的。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90元。考生经过资格复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六、考风考纪要求
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职能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在组织报名及考试的各个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考务工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